DB1404/T 12-2021 检验检测机构检毕样品处置要求
标准号 | DB1404/T 12-2021 | 标准名称 | 检验检测机构检毕样品处置要求 |
发布日期 | 2021-11-10 | 实施日期 | 2021-12-10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归口单位 | 长治市实验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批准发布部门 | 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C01 | ||
国际标准分类 | 03.120.20 | ||
起草人 | 郭容、焦晓伟、何婧芳、邵慧芳、成文渊、赵红霞、张彩红 | ||
起草单位 | 长治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检验检测机构检毕样品处置的基本原则及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检验检测机构检毕样品的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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