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04/T 074-2021 “综合查一次”工作指南
标准号 | DB3304/T 074-2021 | 标准名称 | “综合查一次”工作指南 |
发布日期 | 2021-10-28 | 实施日期 | 2021-11-28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归口单位 | 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批准发布部门 | 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A16 | ||
国际标准分类 | 3.16 | ||
起草人 | 顾秋莉、郑栋良、胡利刚、江新峰、方文瑞、李一、范亭、朱晓蕴、唐利清、季文杰、翁雁俊、陆利萍、祝毕佳、张欢、冯曹冲、陈凌燕。 | ||
起草单位 | 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秀洲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嘉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桐乡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平湖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海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浙江省标准化协会、浙江标协标准化服务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确立了“综合查一次”工作的总则,并提供了基础保障、工作实施和工作评估等方面的指导。 本文件适用于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联合实施的综合行政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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