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T 893-2021 绿色食品 粟、黍、稷及其制品
标准号 | NY/T 893-2021 | 标准名称 | 绿色食品 粟、黍、稷及其制品 |
发布日期 | 2021-05-07 | 实施日期 | 2021-11-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NY/T 893-2014 | |
提出单位 |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 | 归口单位 |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
批准发布部门 | 农业农村部 | ||
中国标准分类 | X11 | ||
国际标准分类 | 67.060 | ||
起草人 | 金海涛、李宛、魏冬旭、张志华、张宪、王剑平、程爱华、杨成刚、滕娇琴、任红波、马文琼、杜英秋、戴常军、王翠玲、孙丽容、关海涛、温洪涛、刘峰、陈国峰、潏博、赵琳、张晓磊、郭炜、王秀君、董桂军、车淑静、闫森、高海洋、昌德方、栾君、那华铭、史冬梅、廖辉 | ||
起草单位 | 农业农村部谷物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測试中心(哈尔滨)、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黑龙江省农科院农产品质量安全研究所、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黑龙江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黑龙江省杂粮学会、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荣军农场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绿色食品粟、黍、稷及其制品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和储存。 本文件适用于绿色食品粟、黍、稷及其制品,包括粟、黍、稷、粟米、黍米、稷米及其加工成的粉状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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