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T 3899-2021 绿色食品 可食用鱼副产品及其制品

标准号 NY/T 3899-2021 标准名称 绿色食品 可食用鱼副产品及其制品
发布日期 2021-05-07 实施日期 2021-11-01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提出单位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 归口单位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批准发布部门 农业农村部
中国标准分类 X20
国际标准分类 67.120.30
起草人 闫磊、刘忠、王佳佳、戴洋洋、李桂红、张延超、程艳宇
起草单位 农业农村部乳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青岛海之航食品有限公司、广州市健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绿色食品鱼可食用副产品及其制品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和储存。

本文件适用除鱼肉以外的可食用副产品及其加工品,包括鱼籽酱、粗鱼油、精制鱼油和鱼油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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