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329/T 79.2-2021 洱海流域河湖底泥综合利用 第 2 部分 河湖底泥处置技术要求

标准号 DB5329/T 79.2-2021 标准名称 洱海流域河湖底泥综合利用 第 2 部分 河湖底泥处置技术要求
发布日期 2021-12-14 实施日期 2021-12-30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提出单位 云南顺丰洱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归口单位 大理白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批准发布部门 大理白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标准分类 Z50
国际标准分类 13.060
起草人 钟顺和、柴光荣、王春荣、肖春梅、姚秉蕊、李自群、潘巧云、刘飞、赵绍斌、 李建华、吕汉华、杨松雄、刘海萍、王欣泽、倪喜云、王坤、朱丹、冯源、胡小康
起草单位 云南顺丰洱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土壤肥料工作站、上海交通大学云南(大理)研究院、大理州农业科学推广研究院、大理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大理大学农学与生物科学学院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河湖底泥处置相关的术语和定义、处置工艺流程、一般规定、收集及运输、河湖底泥 垃圾处置、余沙处置、余土处置、余水处置及取样和检测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洱海流域河湖底泥的处置,其它河湖底泥可参照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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