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H/T 6123.2-2021 行李处理系统 第2部分:分流器
标准号 | MH/T 6123.2-2021 | 标准名称 | 行李处理系统 第2部分:分流器 |
发布日期 | 2021-09-22 | 实施日期 | 2021-10-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MH/T 6054-2009、MH/T 6055-2009、MH/T 6056-2009 | |
提出单位 | 中国民用航空局机场司 | 归口单位 | 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 |
批准发布部门 | 中国民用航空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V56 | ||
国际标准分类 | 49.100 | ||
起草人 | 朱京民、杨慕华、赵永谊、王刚、周福双、梁释心、杨光琪 | ||
起草单位 | 民航专业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北京中航质民航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在民用机场内使用的行李处理系统分流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牌、标识、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行李处理系统分流器的设计、制造与检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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