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02/T 14-2021 地理标志产品 南雄板鸭
标准号 | DB4402/T 14-2021 | 标准名称 | 地理标志产品 南雄板鸭 |
发布日期 | 2021-10-28 | 实施日期 | 2021-11-28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归口单位 | 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批准发布部门 | 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X18 | ||
国际标准分类 | 67.120.01 | ||
起草人 | 刘波、田细艳、刘世兰、张燕燕、廖发文、饶建生、黄兵 | ||
起草单位 | 广东金友米业股份有限公司、南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雄市食品药品监测中心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南雄板鸭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识、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9]年第51号公告批准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南雄板鸭的生产、加工和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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