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2363.7-2021 市域(郊)铁路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第7部分:自动售检票与综合监控工程

标准号 DB33/T 2363.7-2021 标准名称 市域(郊)铁路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第7部分:自动售检票与综合监控工程
发布日期 2021-09-22 实施日期 2021-10-22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提出单位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归口单位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批准发布部门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标准分类 P65
国际标准分类 93.100
起草人 丁正祥、丁建宇、刘明、吕聪儒、张圣、韦征、韩刚、沈永峰、陈怀伟、翁文林、张绍波、邵勇、轩小博、徐连军、陈哲宇、黄斐、蒋宏卫、王哲、杨莉、刘建瑞、朱兵、孙亮、边浩毅
起草单位 浙江省交通工程管理中心、浙江省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省高速信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浙江杭海城际铁路有限公司、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交通工程管理中心、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市域(郊)铁路自动售检票与综合监控工程的基本规定、通用部分、自动售检票、综合监控和单位工程综合质量验收等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设计速度为100km/h~160km/h的市域(郊)铁路自动售检票与综合监控系统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设计速度100km/h以下的市域(郊)铁路工程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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