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12/T 298-2021 城镇污水处理厂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
标准号 | DB4112/T 298-2021 | 标准名称 | 城镇污水处理厂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 |
发布日期 | 2021-10-14 | 实施日期 | 2021-11-14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 | 归口单位 |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 |
批准发布部门 | 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020.30 | ||
起草人 | 徐进、刘静、张佩珊、张振江、何勇、张彬、裴江珍 | ||
起草单位 |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开曼铝业(三门峡)有限公司、三门峡市应急管理局、河南省三门峡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河南中原黄金冶炼厂有限责任公司、三门峡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三门峡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三门峡市城镇污水处理厂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 本文件适用三门峡市范围内的城镇污水处理厂(以下简称“污水处理厂”)突发环境事件环境风险等级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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