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12/T 15-2021 地理标志产品 新岗红茶
标准号 | DB4412/T 15-2021 | 标准名称 | 地理标志产品 新岗红茶 |
发布日期 | 2021-12-10 | 实施日期 | 2022-01-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怀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归口单位 | 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批准发布部门 | 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X55 | ||
国际标准分类 | 67.140.10 | ||
起草人 | 程柳、施文清、余威、黎智勇、何桦、岑机、陈新之、卢瑞颜、张钊、张民、黎志雄、陈光志、叶坤盛、陈颂兴、卓铭 | ||
起草单位 | 怀集高山青农产品有限公司、怀集大稠顶茶场有限公司、怀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肇庆市标准化计量协会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新岗红茶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茶树品种、立地条件、茶树栽培管理、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新岗红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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