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2395-2021 公共美术馆数字化服务与管理规范
标准号 | DB33/T 2395-2021 | 标准名称 | 公共美术馆数字化服务与管理规范 |
发布日期 | 2021-12-10 | 实施日期 | 2022-01-10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 归口单位 |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批准发布部门 |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A12 | ||
国际标准分类 | 03.080 | ||
起草人 | 杜群、黄涌、杨鉴、金琳琳、杨晓飞、侯雷、龚凤晓 | ||
起草单位 | 浙江美术馆、中国科学院上海高等研究院 | ||
适用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公共美术馆数字化服务与管理的基本要求、数字化服务、数字化管理、数字化技术支撑和安全运行保障的内容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公益性的美术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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