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02/T 1120-2021 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规范

标准号 DB3302/T 1120-2021 标准名称 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规范
发布日期 2021-06-21 实施日期 2021-07-21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提出单位 宁波市司法局 归口单位 宁波市司法局
批准发布部门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标准分类 A12
国际标准分类 01.040.03
起草人 孙祥生、毛利奇、金慎、金厚桥、叶新火、姜彦君、吴振宇
起草单位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
适用范围

本文件界定了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审查机构、队伍与机制、审查范围、审查材料、审查要求、审查方法和审查程序。

本文件适用于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合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等合法性审查工作。

党的规范性文件、村规民约合法性审查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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