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10/T 143-2021 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规范第3部分:教育服务
标准号 | DB3710/T 143-2021 | 标准名称 | 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规范第3部分:教育服务 |
发布日期 | 2021-11-29 | 实施日期 | 2021-12-29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威海市市场监督的管理局 | 归口单位 | 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批准发布部门 | 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A12 | ||
国际标准分类 | 03.080.30 | ||
起草人 | 邹辉、王涛、李桂娟、阎辉、于峻 | ||
起草单位 | 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教育服务明码标价的公示内容、公示方式及公示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向社会提供教育服务的各类教育机构(含校外培训机构)的经营者公开标示价格及相关信息的行为。 |
||
首页预览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