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10/T 142-2021 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规范第2部分:医疗服务
标准号 | DB3710/T 142-2021 | 标准名称 | 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规范第2部分:医疗服务 |
发布日期 | 2021-11-29 | 实施日期 | 2021-12-29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威海市市场监督的管理局 | 归口单位 | 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批准发布部门 | 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A12 | ||
国际标准分类 | 03.080.30 | ||
起草人 | 邹辉、王涛、李桂娟、阎辉、于峻 | ||
起草单位 | 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医疗机构服务明码标价的公示内容、公示方式及公示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威海市向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的各类医疗机构的经营者公开标示价格及相关信息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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