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893-2021 电力储能系统建设运行规范
标准号 | DB11/T 1893-2021 | 标准名称 | 电力储能系统建设运行规范 |
发布日期 | 2021-12-28 | 实施日期 | 2022-04-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 归口单位 |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
批准发布部门 |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F19 | ||
国际标准分类 | 27.180 | ||
起草人 | 郭连启、方砚升、张志武、王世武、任悦东、王祎、唐亮、徐际强、李臻、李云浩、高天阳、张朔、张钰洁、张天翼、华涛、伊志同、赵择野、韩博博、杨耀攀、张文忠、王永胜、何冬林、刘文利、赵利宏、卓萍、崔海浩、王青松、胡勇胜、高友国、王其钰、苏连旺、周权、陈海生、张华良、魏路、李香龙、潘鸣宇、李晓江、赵亮、张树权、俞辉、张光青、张立园、杨振华、陈胜军、荆葛、刘会超 | ||
起草单位 | 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北京电力经济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京能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鉴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电力储能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维护及退役和应急处置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压缩空气储能系统、飞轮储能系统、额定能量不低于5 kWh的超级电容储能系统,以及额定功率不低于100 kW或额定能量不低于100 kWh的锂离子/钠离子电池、液流电池等储能系统的建设运行,其他或混合类型的储能系统可参照执行。 本文件不适用于移动式储能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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