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764.17-2021 用水定额 第17部分:预拌混凝土
标准号 | DB11/T 1764.17-2021 | 标准名称 | 用水定额 第17部分:预拌混凝土 |
发布日期 | 2021-12-28 | 实施日期 | 2022-04-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北京市水务局 | 归口单位 | 北京市水务局 |
批准发布部门 |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P41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060.25 | ||
起草人 | 齐文丽、王淑丽、王安岭、刘洪波、董晓明、葛栋、程越、白岩、戈兵、陈喜旺、谢开嫣、安同富、常峰、郑红高、谢玲丽、张全贵、李彦昌、韩小华、矫明、赵志明、张岚、高金枝、徐宝华、于明、张勇 | ||
起草单位 | 北京市混凝土协会、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事务中心、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建研院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北京东方建宇混凝土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北京建工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班诺混凝土有限公司、北京城建亚东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金隅混凝土有限公司、北京市高强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住总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北京中实上庄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榆构有限公司、北京铁建永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北京民佳混凝土有限公司、北京双良混凝土有限公司、北京卢沟桥质衡混凝土有限公司、北京浩然混凝土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预拌混凝土用水定额的计算方法、用水定额和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用水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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