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936.14-2021 节水评价规范 第14部分:乡镇、村庄
标准号 | DB11/T 936.14-2021 | 标准名称 | 节水评价规范 第14部分:乡镇、村庄 |
发布日期 | 2021-12-28 | 实施日期 | 2022-04-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北京市水务局 | 归口单位 | 北京市水务局 |
批准发布部门 |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P41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060.20 | ||
起草人 | 张程、赵春红、赵康、张继群、刘金梅、刘中一、李海红、白雪、朱春雁、白岩、陈可飞、徐丹丹、吴习锦、蒋奇、王茜、乔光毅、王丽珍、张国宝、舒畅、邱浩、刘顺利 | ||
起草单位 | 水利部节约用水促进中心、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北京市供水管理事务中心、北京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乡镇、村庄节水评价的基本要求、评价指标及评分细则。 本文件适用于乡镇、村庄的节水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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