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337-2021 政务数据资源目录体系规范
标准号 | DB11/T 337-2021 | 标准名称 | 政务数据资源目录体系规范 |
发布日期 | 2021-12-28 | 实施日期 | 2022-04-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DB11/T 337-2006 | |
提出单位 |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归口单位 |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批准发布部门 |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L72 | ||
国际标准分类 | 35.240 | ||
起草人 | 贾晓丰、高嵩、章敏、刘旭、赵琰昉、刘志荣、张晰、高文飞、苗婕、张健枫、江茜、王宇航、王睿宇、赵章界、赵莹、肖益、李宝东、卢洪、穆显显、杨燕、乞琦、蔡姗姗、牛星、徐葳、张久珍、邓攀、李浥东、林绍福、屈克、张兴、江海昇、张建伟、张子彪、郭红英、李树翀、皮文凯、刘译璟 | ||
起草单位 |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大数据中心、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中电长城网际系统应用有限公司、首都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北京百分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提出了政务数据资源目录体系的总体框架,定义了职责目录、数据目录和库表目录,规范了政务数据资源目录体系中职责目录编制、数据目录编制、库表目录编制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政务部门(包括行政机关和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目录体系的建设和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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