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2/T 3285-2021 政务大厅服务工作规范
标准号 | DB22/T 3285-2021 | 标准名称 | 政务大厅服务工作规范 |
发布日期 | 2021-11-26 | 实施日期 | 2021-12-15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 归口单位 | 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
批准发布部门 |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 ||
中国标准分类 | A12 | ||
国际标准分类 | 01.040.03 | ||
起草人 | 生明辉、高瞻瞻、李丹、高静焘、王立国、路云强、王建、黄大坤、郑波、李亚鸽、王钊柱 | ||
起草单位 | 四平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四平市政务服务中心、四平市铁东区政务服务局、四平市铁西区政务服务局、梨树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双辽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伊通满族自治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北京麦斯达夫科技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政务大厅工作人员、服务环境、基础服务、管理机构服务、窗口服务、投诉处置以及评价改进。 本文件适用于省、市(州)、县(市、区)政务大厅(办事大厅),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共(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与运行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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