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1/T 3541-2021 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创建评价 创建指南

标准号 DB21/T 3541-2021 标准名称 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创建评价 创建指南
发布日期 2021-12-30 实施日期 2022-01-30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提出单位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批准发布部门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标准分类 A90
国际标准分类 03.100.01
起草人 曲波、王方、李京、孙洋、王鑫磊、吕锡源、王珂、李雅静、杨丹、邢立国、姜楠、孙慧媛、王安
起草单位 辽宁省标准化研究院、辽宁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辽宁领澳圣方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朝阳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沈阳柢睿市场调查有限公司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创建总体原则、基本条件和创建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辽宁省内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的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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