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4065-2021 知识产权领域 代理机构信用分级监管规范
标准号 | DB34/T 4065-2021 | 标准名称 | 知识产权领域 代理机构信用分级监管规范 |
发布日期 | 2021-12-28 | 实施日期 | 2022-01-28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归口单位 |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批准发布部门 |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A12 | ||
国际标准分类 | 01.040.03 | ||
起草人 | 牛锋、娄鹏祥、李居一、丁昱、何申大、朱宝童、何东奇、李莉、胡徽东、赵子涵、崔阳、王晓梅 | ||
起草单位 | 安徽双赢再生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处、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马鞍山市计量测试研究所、安徽图联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大学商学院、安徽省信达商标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安徽有限公司、安徽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界定了知识产权领域理机构信用分级监管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知识产权领域代理机构信用信息的采集、使用和管理、信用分级、分级监管、监管资源。 本文件适用于知识产权领域代理机构信用分级与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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