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F/T 0121-2021 录音内容辨听技术规范
标准号 | SF/T 0121-2021 | 标准名称 | 录音内容辨听技术规范 |
发布日期 | 2021-11-17 | 实施日期 | 2021-11-17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部分代替:SF/Z JD0301001-2010 | |
提出单位 | 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 | 归口单位 | 司法部信息中心 |
批准发布部门 | 司法部 | ||
中国标准分类 | A92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310 | ||
起草人 | 施少培、杨旭、卢启萌、曾锦华、孙维龙、卞新伟、陈晓红、奚建华、徐彻、钱煌贵、李岩、郭弘、耿浦洋、李佳、王华朋、曹洪林、张翠玲、吴佳琪 | ||
起草单位 | 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中国刑警学院、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西南政法大学、上海市恒平司法鉴定中心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声像资料鉴定中录音内容辨听的基本方法和要求、设备和工具、鉴定步骤和方法、记录要求以及辨听结果。 本文件适用于司法鉴定/法庭科学领域声像资料鉴定中的录音内容辨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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