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2231-2021 出口食品中呋虫胺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标准号 | SN/T 2231-2021 | 标准名称 | 出口食品中呋虫胺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
发布日期 | 2021-11-22 | 实施日期 | 2022-06-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SN/T 2231-2008 | |
提出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 归口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
批准发布部门 | 海关总署 | ||
中国标准分类 | C53 | ||
国际标准分类 | 67.050 | ||
起草人 | 孙利、张禧庆、王建华、池连学、冷蕾、李立 | ||
起草单位 | 青岛海关技术中心、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山东杰诺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出口食品中呋虫胺及其代谢物1-甲基-3-(四氢-3-呋喃甲基)脲和1-甲基-3-(四氢-3-呋喃甲基)二氢胍残留量检测和确证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小麦、大米、玉米、花生、大葱、圆葱、大头菜、青刀豆、菠菜、紫苏叶、马铃薯、芋头、胡萝卜、苹果、鸡肉、猪肉、马哈鱼、鲅鱼、牛奶中呋虫胺及其代谢物1-甲基-3-(四氢-3-呋喃甲基)脲和1-甲基-3-(四氢-3-呋喃甲基)二氢胍残留量的测定和确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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