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40991-2021 微量物证的提取、包装方法
标准号 | GB/T 40991-2021 | 标准名称 | 微量物证的提取、包装方法 |
发布日期 | 2021-11-26 | 实施日期 | 2022-03-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归口单位 | 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
执行单位 | 公安部 | 主管部门 | 公安部 |
中国标准分类 | A92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310 | ||
起草人 | 朱军、郭洪玲、刘卫国、张红旗、郭继森、谢文林、刘明辉、梁颖、李鑫、姜华、张大雷、梅宏成、刘慧娟、任莉、权养科、李胜林、郝愫媛、杨月飞、张吉林、李宏森、裴茂清、陈承现、魏垂策、李云志、王萍、李娟、吴明健 | ||
起草单位 | 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广东省公安厅、山东省公安厅物证鉴定研究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黑龙江省公安厅刑事技术总队、北京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武汉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山西省公安厅、吉林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刑事科学技术研究管理中心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纤维、玻璃、油脂、金属、泥土、爆炸残留物、易燃液体残留物、射击残留物、涂料、橡胶和塑料等微量物证的提取和包装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微量物证的提取和包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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