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T 712-2021 河湖生态环境需水计算规范

标准号 SL/T 712-2021 标准名称 河湖生态环境需水计算规范
发布日期 2021-07-01 实施日期 2021-10-01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SL/Z712-2014
提出单位 水利部水资源管理司 归口单位 水利部水资源管理司
批准发布部门 水利部
中国标准分类 Z06
国际标准分类 13.020.01
起草人 李原园、魏开湄、赵钟楠、田英、廖文根、郭孟卓、张越、毕守海、黄火键、邢子强、袁勇、王华、韩沂桦
起草单位 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适用范围

为规范河湖生态环境需水(河湖生态流量)计算的技术要求、计算方法和确定程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江河流域和区域水资源调查评价以及水利综合、专业和专项规划编制中的河湖生态环境需水计算,水工程规划、设计、调度、管理等涉及的生态环境需水计算,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制定、水资源调度管理、河湖生态保护治理修复与管理涉及的生态环境需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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