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T 533-2021 灌溉排水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
标准号 | SL/T 533-2021 | 标准名称 | 灌溉排水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 |
发布日期 | 2021-08-06 | 实施日期 | 2021-11-06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SL 533-2011 | |
提出单位 | 水利部农村水利水电司 | 归口单位 | 水利部农村水利水电司 |
批准发布部门 | 水利部 | ||
中国标准分类 | P57 | ||
国际标准分类 | 93.160 | ||
起草人 | 张绍强、杜秀文、杨海宁、王洪彬、李霞、温立平、龚时宏、张贵民、张爱军、张滨、郭慧滨、赵树君、郑建行 | ||
起草单位 | 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河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四川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山东省水利勘测设计院、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三峡大学 | ||
适用范围 | 为规范灌溉排水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原则、工作内容和深度要求,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改建、扩建的大中型灌溉排水工程和新建的小型灌溉排水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 初步设计应在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基础上,进一步收集、分析所需资料,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进行调查、勘测、观测、试验和研究。积极采用成熟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因地制宜、经济适用、方便管理。初步设计报告应有分析,有论证,有必要的方案比选,并有明确的结论和意见,文字简明扼要,图纸完整准确。 骨干灌溉排水工程除险加固或拆除重建应根据安全鉴定主要结论,确定改造设计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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