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1178-2021 工业锅炉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

标准号 HJ 1178-2021 标准名称 工业锅炉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
发布日期 2021-05-12 实施日期 2021-05-12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提出单位 生态环境部 归口单位 生态环境部
批准发布部门 生态环境部
中国标准分类
国际标准分类 01.040.14
起草人
起草单位 浙江大学、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天津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适用范围

本标准提出了工业锅炉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防治可行技术。

本标准可作为以煤、油、气和生物质成型燃料为燃料的单台出力 65 t/h 及以下蒸汽锅炉、各种容量的热水锅炉及有机热载体锅炉,各种容量的层燃炉等工业生产及民用供热的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排污许可管理和污染防治技术选择的参考。

使用型煤、水煤浆、煤矸石、石油焦、油页岩等燃料的工业锅炉选择污染防治技术时,可参照本标准中燃煤锅炉的污染防治可行技术;使用醇基液体燃料的工业锅炉选择污染防治技术时,可参照本标准中燃油锅炉的污染防治可行技术。

本标准不适用于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燃料的工业锅炉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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