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1207-2021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橡胶和塑料制品
标准号 | HJ 1207-2021 | 标准名称 |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橡胶和塑料制品 |
发布日期 | 2021-11-13 | 实施日期 | 2022-01-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生态环境部 | 归口单位 | 生态环境部 |
批准发布部门 | 生态环境部 | ||
中国标准分类 | |||
国际标准分类 | 01.040.16 | ||
起草人 | |||
起草单位 | 轻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所、天津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 | ||
适用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信息记录和报告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排污单位在生产运行阶段对其排放的水、气污染物,噪声以及对其周边环境质量影响开展自行监测。 塑料制品工业排污单位中,塑料合成革制造超细纤维生产工序自行监测要求按照 HJ 879 执行,电镀工序自行监测要求按照 HJ 985 执行,涂装工序自行监测要求按照 HJ 1086 执行。 排污单位自备火力发电机组(厂)、配套动力锅炉的自行监测要求按照 HJ 820 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再生橡胶和再生塑料制造排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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