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1191-2021 水质 叠氮化物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

标准号 HJ 1191-2021 标准名称 水质 叠氮化物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
发布日期 2021-09-17 实施日期 2022-04-01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提出单位 生态环境部 归口单位 生态环境部
批准发布部门 生态环境部
中国标准分类
国际标准分类 01.040.13
起草人
起草单位 河南省洛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黎明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叠氮化物的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叠氮化物的测定。

当取样体积为 150 ml,试样制备体积为 100 ml,使用 10 mm 光程比色皿时,方法检出限为 0.08 mg/L(以叠氮根计),测定下限为 0.32 mg/L(以叠氮根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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