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1233-2021 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 无人机遥感航测技术规范
标准号 | HJ 1233-2021 | 标准名称 | 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 无人机遥感航测技术规范 |
发布日期 | 2021-12-24 | 实施日期 | 2022-01-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生态环境部 | 归口单位 | 生态环境部 |
批准发布部门 | 生态环境部 | ||
中国标准分类 | |||
国际标准分类 | 01.040.13 | ||
起草人 | |||
起草单位 | 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清华大学 | ||
适用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无人机航测的工作流程、飞行准备、飞行实施、数据处理、质量控制和成果提交等相关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利用无人机航摄系统开展入河(海)排污口的第一级排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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