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1221-2021 环境空气 降尘的测定 重量法

标准号 HJ 1221-2021 标准名称 环境空气 降尘的测定 重量法
发布日期 2021-12-16 实施日期 2022-06-01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提出单位 生态环境部 归口单位 生态环境部
批准发布部门 生态环境部
中国标准分类
国际标准分类 01.040.13
起草人
起草单位 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北京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天津市环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总站、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中降尘的重量法。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中降尘的测定。

本标准测定的降尘的方法检出限为 0.3 t/k㎡ · 30 d,测定下限为 1.2 t/k㎡·30 d。

首页预览图
立即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