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1220-2021 环境空气 6种挥发性羧酸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标准号 | HJ 1220-2021 | 标准名称 | 环境空气 6种挥发性羧酸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
发布日期 | 2021-12-16 | 实施日期 | 2022-06-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生态环境部 | 归口单位 | 生态环境部 |
批准发布部门 | 生态环境部 | ||
中国标准分类 | |||
国际标准分类 | 01.040.13 | ||
起草人 | |||
起草单位 | 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广东省广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广东省韶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广州开发区环境监测站 | ||
适用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中 6 种挥发性羧酸类化合物的气相色谱-质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中乙酸、丙酸、正丁酸、丙烯酸、异戊酸和正戊酸等 6 种挥发性羧酸类化合物的测定。 当采样体积为 60 L(标准状态下),浓缩定容体积为 1.0 ml 时,方法检出限为 0.2 μg/m³~7 μg/m³,测定下限为 0.8 μg/m³~28 μg/m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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