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1226-2021 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标准号 | HJ 1226-2021 | 标准名称 | 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
发布日期 | 2021-12-16 | 实施日期 | 2022-03-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生态环境部 | 归口单位 | 生态环境部 |
批准发布部门 | 生态环境部 | ||
中国标准分类 | |||
国际标准分类 | 01.040.13 | ||
起草人 | |||
起草单位 | 辽宁省大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山东省青岛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辽宁省鞍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辽宁省锦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辽宁省抚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 ||
适用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硫化物的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海水中硫化物的测定。 当取样体积为 200 ml,使用 10 mm 光程比色皿时,方法检出限为 0.01 mg/L,测定下限为 0.04 mg/L;使用 30 mm 光程比色皿时,方法检出限为 0.003 mg/L,测定下限为 0.012 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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