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589-2021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

标准号 HJ 589-2021 标准名称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
发布日期 2021-12-16 实施日期 2022-03-01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HJ 589-2010
提出单位 生态环境部 归口单位 生态环境部
批准发布部门 生态环境部
中国标准分类
国际标准分类 01.040.13
起草人
起草单位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吉林省吉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启动及工作原则、污染态势初步判别、应急监测方案、跟踪监测、应急监测报告、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应急监测终止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因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处置危险化学品或危险废物以及意外因素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而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监测,包括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环境等的应急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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