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 1551.6-2021 石油石化系统治安反恐防范要求 第6部分:石油天然气管道企业
标准号 | GA 1551.6-2021 | 标准名称 | 石油石化系统治安反恐防范要求 第6部分:石油天然气管道企业 |
发布日期 | 2021-12-28 | 实施日期 | 2022-07-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国家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公安部反恐怖局、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 | 归口单位 | 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批准发布部门 | 公安部 | ||
中国标准分类 | A91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320 | ||
起草人 | 李若平、赵勇昌、李国华、杨羽、朱生凤、吴志平、郑宇、施巨岭、廖崎、吴祥星、杨玉波、赵小兵、张宗远、周群、付立武、郝晓平、乔旭烁、崔哲、王水燕、翁祥、吴文浩、胡玉江、张伟、张迪、高阳、龙虎 | ||
起草单位 |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公安部反恐怖局、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公安部第一研究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保卫部、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监管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生产部、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健康安全环保部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石油天然气管道企业治安反恐重点目标和重点部位、重点目标等级和防范级别、总体防范要求、常态三级防范要求、常态二级防范要求、常态一级防范要求、非常态防范要求和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国内陆上油气长输管道系统、石油石化厂区外进入公共区域油气管道的治安反恐防范工作与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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