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5673-2021 高温锂原电池(组)
标准号 | QB/T 5673-2021 | 标准名称 | 高温锂原电池(组) |
发布日期 | 2021-12-02 | 实施日期 | 2022-04-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 归口单位 | 全国原电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批准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
中国标准分类 | K82 | ||
国际标准分类 | 29.220.10 | ||
起草人 | 王海波、杨辉、朱志刚、王丽、徐瑛、王建、王传义、王亚琴、王春雨、夏青、周敬、常海涛、马扣祥 | ||
起草单位 | 武汉孚安特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建中锂电池有限公司、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蒙德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宜昌力佳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力兴(火炬)电源有限公司、武汉中原长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武汉昊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轻工业化学电源研究所(国家化学电源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高温锂原电池(组)的设计与结构、产品分类与型号命名、要求、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废旧电池处置,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界定了相关的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适用于石油、天然气井下等高温恶劣环境中使用(工作温度范围为125℃ ~ 175℃)的高温锂原电池(组)的生产、检验和销售。超出上述使用温度上限的电池可参照本文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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