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S/T 1428-2021 锑冶炼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标准号 | YS/T 1428-2021 | 标准名称 | 锑冶炼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
发布日期 | 2021-05-17 | 实施日期 | 2021-10-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归口单位 | 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批准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
中国标准分类 | H01 | ||
国际标准分类 | 77.120.01 | ||
起草人 | 陈国强、杨小明、邵立南、金贵忠、王亲雄、谷玉胜、龚南衡、罗旭彪、杨晓松、韦竣严、李向辉、邓卫华、叶芳芳、陈波、龚文、杨利明、兰岱龙、蒋晓松、孙超、游先银、肖军华 | ||
起草单位 | 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锡矿山闪星銻业有限责任公司、湖南辰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贵州东峰銻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华星有色控股有限公司、南昌航空大学、河池市生富冶炼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湖南东港銻品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锑冶炼行业绿色工厂评价的总则、评价技术及要求、评价程序及评价报告。 本文件适用于采用锑精矿、铅锑精矿、锑金精矿为原料生产锑锭和以锑锭为原料生产三氧化二锑的锑冶炼企业(不包含以废锑物料为原料的再生冶炼企业)的绿色工厂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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