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S/T 1423-2021 铅锌矿采选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标准号 | YS/T 1423-2021 | 标准名称 | 铅锌矿采选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
发布日期 | 2021-05-17 | 实施日期 | 2021-10-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归口单位 | 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批准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
中国标准分类 | H01 | ||
国际标准分类 | 77.120 | ||
起草人 | 黄云东、朱家锐、王胜开、李武、毛明发、高延粉、纪锐、常伟华、张泽裕、宋爽、王芳、张华、习大康、吴磊、王俊、刘威、谢莉莉、贾全成、许建、许立刚、黄金华、吴锦红、葛启发、谢金亮 | ||
起草单位 |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铜业集团银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铅锌矿采选业绿色工厂评价原则、评价要求、评价程序及报告。 本文件适用于铅锌金属采矿、铅锌金属选矿企业的绿色工厂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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