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J/T 11788-2021 大数据从业人员能力要求
标准号 | SJ/T 11788-2021 | 标准名称 | 大数据从业人员能力要求 |
发布日期 | 2021-08-21 | 实施日期 | 2021-11-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 归口单位 |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
批准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
中国标准分类 | L70 | ||
国际标准分类 | 35.240 | ||
起草人 | 孙文龙、蒋艳、左仁贵 | ||
起草单位 |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大数据产业从业人员的职业种类和等级、能力要素、能力要求和评价方法等。 本文件适用于大数据产业从业人员的岗位能力培养和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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