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G/T 4701-2021 电池用磷酸铁
标准号 | HG/T 4701-2021 | 标准名称 | 电池用磷酸铁 |
发布日期 | 2021-12-02 | 实施日期 | 2022-04-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HG/T 4701-2014 | |
提出单位 |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 归口单位 | 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无机化工分技术委员会 |
批准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
中国标准分类 | G12 | ||
国际标准分类 | 71.060.50 | ||
起草人 | 余海军、史利涛、李利飞、张伟、许开华、徐胜、李长东、尹健、张占儒、刘百山、俞明华、孙峙、郭永欣、谢英豪、徐越峰、周一朗、张坤、乔延超、杜建豹、郑诗礼、明帮来、陈干、张建锋、徐岩岭、吴奔奔、杨裴、范国强 | ||
起草单位 | 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长隆科技有限公司、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华友钴新材料有限公司、湖南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东鑫动能锂电科技有限公司、嘉兴市净源循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嘉善绿野环保材料厂、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电池用磷酸铁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测以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电池用磷酸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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