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20/T 15-2022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风险补偿管理规范
标准号 | DB4420/T 15-2022 | 标准名称 |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风险补偿管理规范 |
发布日期 | 2022-10-08 | 实施日期 | 2022-12-08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 归口单位 |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
批准发布部门 |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A11 | ||
国际标准分类 | 03.060 | ||
起草人 | 万雨龙、陈嘉莹、李盈盈、叶俊文、曾鑫、梁搴、杜秋、罗宇波、张圣杰、黄立磐、柴君义、韩健、郑小兵 | ||
起草单位 | 广东省中山市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编码所、中山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中山中盈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中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中山中盈盛达科技融资担保投资有限公司、中都国脉(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山市云创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确立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风险补偿工作的基本原则,并规定了基本要求、业务流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风险补偿及监督与改进。 本文件适用于中山市行政区域内的以专利、商标、地理标志为主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风险补偿公共服务相关工作。其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风险补偿工作可参照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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