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5/T 2432-2021 政务服务“一事通办”工作规范
标准号 | DB45/T 2432-2021 | 标准名称 | 政务服务“一事通办”工作规范 |
发布日期 | 2021-12-20 | 实施日期 | 2022-01-20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宁市行政审批局 | 归口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
批准发布部门 |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A16 | ||
国际标准分类 | 01.040.03 | ||
起草人 | 黄定、黄忠传、滕宗良、祝博 | ||
起草单位 | 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政务服务“一事通办”工作的术语和定义、制度建设、服务要求、投诉处理、监督管理、评价与持续改进。 本文件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政务服务“一事通办”工作。 |
||
首页预览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