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5/T 4423-2021 登记注册窗口工作服务规范

标准号 DB65/T 4423-2021 标准名称 登记注册窗口工作服务规范
发布日期 2021-08-26 实施日期 2022-10-01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提出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批准发布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标准分类 A00
国际标准分类 03.120.01
起草人 陈芝芝、屠海燕、赵敏、张亚明、陈硕、唐晓英、孙伟
起草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准化研究院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登记注册窗口工作服务规范的术语和定义、窗口事项及程序、窗口设施设备要求、窗口设置、窗口环境、窗口工作人员配置及要求、管理制度及窗口考核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各级承担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窗口(简称“窗口”)及其工作人员的服务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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