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5/T 2368-2021 汽车零部件供应商能力管理体系
标准号 | DB45/T 2368-2021 | 标准名称 | 汽车零部件供应商能力管理体系 |
发布日期 | 2021-09-27 | 实施日期 | 2021-10-3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归口单位 |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批准发布部门 |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A00 | ||
国际标准分类 | 03.120.10 | ||
起草人 | 姚佐平、黄训、杨燕文、胡健斌、蒋智焱、冯琳、王因杰、陈志堂、罗颖洹、唐瑞峰、钟国友、李燊、张乐、郭其昌、宁燕、梁军 | ||
起草单位 | 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为生产满足顾客要求和适用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和服务应具备的能力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汽车主机厂对配套零部件供应商能力管理体系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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