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3/T 3082-2022 黑龙江省城镇道路设计规程

标准号 DB23/T 3082-2022 标准名称 黑龙江省城镇道路设计规程
发布日期 2022-01-29 实施日期 2022-02-28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提出单位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归口单位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批准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标准分类 P51
国际标准分类 93.080.20
起草人 徐默、白成玉、全强、万利军、朱广祥、杨洪生、张德平、冯宏宇、惠东、高海燕、季雪征、段有全、王旭、陈朝、单星本、蒋敏杰、张茜茜、于立泽、黄龙超、吕佳、许明冬、汪贝、李治、朱宝林、韩兵、韩继成、张振德、池君惠、徐弘扬、张旭、解双瑞、张书良、郭凯、董晨、张阿宁、李新新、张洪涛、何冲、韩晓媛、马卫华、张清晨、付羽、张怡、王海婷、姜华、李含宇、王宇、赵希奇、张立东、陈海风、杨洪宝、荣梅、高宇、韩冰、郎丹妮、姜凤岭、孟召荣、罗颂、魏迪、王瞳、滕鲁、杨威、李霖、赵佳红、李国僖、石磊
起草单位 哈尔滨市市政工程设计院限公司、黑龙江省寒地建筑科学研究院、黑龙江省交通运输信息和科学研究中心、黑龙江省公路勘察设计院、东北林业大学工程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哈尔滨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黑龙江省城乡建设研究所、黑龙江工程学院、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黑龙江伊哈公路工程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弘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锅炉检验研究所、哈尔滨航天恒星数据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适用范围

为适应黑龙江省城镇道路建设和发展的需要,规范城镇道路工程设计,统一城镇道路工程设计主要技术指标,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黑龙江省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各级城镇道路设计。不包含城镇桥涵、隧道、照明、绿化等其他附属设施设计。

城镇道路工程设计应在贯彻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设方针的指导下,根据城镇总体规划、城镇综合交通规划、专项规划,并考虑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协调统一,合理采用技术标准的同时进行设计。

城镇道路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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