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1/T 3573.4-2022 公共机构能耗定额 第4部分:医疗卫生类
标准号 | DB21/T 3573.4-2022 | 标准名称 | 公共机构能耗定额 第4部分:医疗卫生类 |
发布日期 | 2022-02-28 | 实施日期 | 2022-03-28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辽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 归口单位 | 辽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
批准发布部门 |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
国际标准分类 | 27.010 | ||
起草人 | 张晓明、尚少文、张骁、邹惠芬、郭海丰、王院清、赫晓冬、李刚、王斌、任洪波、张永耀、钱大楹、高凯、聂泓羽、米欣、刘锐、郝红、荣来誉、潘欣、付晓辰、李铁玉、李南潮、姚维风、林伯刚、吴秀峰、卞世传、姜英田、李庆昕、高俊峰 | ||
起草单位 | 辽宁省能源研究会、沈阳工业大学、沈阳建筑大学、深圳市新科聚合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沈阳麦克奥迪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东方京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沈阳市八达能源技术研究所、辽宁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辽宁昕宇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辽宁爱沃格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沈阳华顺能源技术检测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医疗卫生类公共机构的能耗定额指标。 本文件适用于辽宁省行政辖区内医疗卫生类公共机构运行阶段的能耗定额及用能管理,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可参照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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