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1/T 3573.3-2022 公共机构能耗定额 第3部分:教育类
标准号 | DB21/T 3573.3-2022 | 标准名称 | 公共机构能耗定额 第3部分:教育类 |
发布日期 | 2022-02-28 | 实施日期 | 2022-03-28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辽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 归口单位 | 辽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
批准发布部门 |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
国际标准分类 | 27.010 | ||
起草人 | 米欣、李三喜、李洋、刘仁杰、王金灿、王院清、赫晓冬、李刚、王斌、任洪波、钱大楹、刘绍国、高文斌、国安邦、宋丹、尚少文、付晓辰、郭海丰、田程程、李铁玉、李南潮、姜洋海、李庆昕、姚金霞、张丽霞、姚维风、林伯刚、吴秀峰、卞世传、姜英田、李庆昕、李佳雯 | ||
起草单位 | 辽宁省能源研究会、沈阳工业大学、沈阳建筑大学、深圳市新科聚合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沈阳麦克奥迪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东方京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沈阳市八达能源技术研究所、辽宁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辽宁昕宇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辽宁爱沃格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沈阳华顺能源技术检测有限公司、辽宁省河库管理服务中心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教育类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指标。 本文件适用于辽宁省行政辖区内教育类公共机构运行阶段的能耗定额及用能管理,所列各项能耗定额指标不包括特殊用能系统的能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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