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5/T 2534-2022 办公用房信息采集规范
标准号 | DB15/T 2534-2022 | 标准名称 | 办公用房信息采集规范 |
发布日期 | 2022-03-25 | 实施日期 | 2022-04-25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归口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批准发布部门 |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A20 | ||
国际标准分类 | 35.020 | ||
起草人 | 高娃、鲍天青、赵国强、张昕、郭刚、贺麒、梁志东、南晓冬、郭勤满、王杰、陆向蓉 | ||
起草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水文水资源中心、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内蒙古和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办公用房信息采集的参考系统及标识方法、技术指标、采集内容、采集要求、采集流程、资料提交和成果验收。 本文件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各级党政机关的办公用房信息采集工作,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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