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977-2022 绿色村庄评价标准
标准号 | DB11/T 1977-2022 | 标准名称 | 绿色村庄评价标准 |
发布日期 | 2022-03-28 | 实施日期 | 2022-07-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归口单位 |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批准发布部门 |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P04 | ||
国际标准分类 | 65.040 | ||
起草人 | 邓琴琴、宋波、顾乡、杨旭东、刘晶、单明、魏贺东、马云飞、庄智、张圣楠、刘爽、马文生、徐昭炜、胡月波、李福、崔艳梅、叶少华、姜召彩 | ||
起草单位 |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住宅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清华大学、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河北奥润顺达窗业有限公司、同济大学、建科环能科技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为贯彻落实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推进北京市绿色村庄可持续发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规范绿色村庄评价,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绿色村庄评价。 绿色村庄的评价应遵循尊重自然、因地制宜、突出本土特色的原则,考虑地域的气候、环境、资源、经济、技术及民族与文化等特点,对村庄规划与设施、绿色农宅、资源节约利用与环境保护、管理与保障机制、提高与创新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绿色村庄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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