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3/T 3211-2022 “互联网+监管”系统大数据中心数据质量规范

标准号 DB23/T 3211-2022 标准名称 “互联网+监管”系统大数据中心数据质量规范
发布日期 2022-05-09 实施日期 2022-06-08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提出单位 黑龙江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归口单位 黑龙江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批准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标准分类 L67
国际标准分类 35.240.20
起草人 王艳、阚洪锦、姜虹、景艳馥、彭雪松、刘晓华、刘晨鑫、王增仁、赵成立、郑辉、陈要武、杨大志、吕猛、王磊、李严、王艳君、刘思妤、张敬
起草单位 黑龙江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黑龙江省政务大数据中心、黑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范了黑龙江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的数据汇聚过程中对数据质量要求与非标准数据的反馈流程。

本文件适用于黑龙江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大数据中心的数据质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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