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3/T 3211-2022 “互联网+监管”系统大数据中心数据质量规范
标准号 | DB23/T 3211-2022 | 标准名称 | “互联网+监管”系统大数据中心数据质量规范 |
发布日期 | 2022-05-09 | 实施日期 | 2022-06-08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黑龙江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 归口单位 | 黑龙江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
批准发布部门 |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L67 | ||
国际标准分类 | 35.240.20 | ||
起草人 | 王艳、阚洪锦、姜虹、景艳馥、彭雪松、刘晓华、刘晨鑫、王增仁、赵成立、郑辉、陈要武、杨大志、吕猛、王磊、李严、王艳君、刘思妤、张敬 | ||
起草单位 | 黑龙江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黑龙江省政务大数据中心、黑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范了黑龙江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的数据汇聚过程中对数据质量要求与非标准数据的反馈流程。 本文件适用于黑龙江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大数据中心的数据质量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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